成都市登記旅行社設立申請辦事指引;
成都市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申請;
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如何審批及條件;
旅行社設立申請辦事指引(簡版):
一、申請條件:
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設立申請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有固定的營業場所(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的不少于1年的營業用房,營業用房應當滿足申請者業務經營的需要);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可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游經營者聯網的計算機);
3.取得企業法人資格,且注冊資本不得少于30萬元;
4.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具有旅行社從業經歷或者相關專業經歷的經理人員和計調人員);
5.有必要的導游(具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職員工總數20%且不少于3名,與旅行社簽訂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持有導游證的導游)。
6.滿足上述條件即可申請設立國內業務旅行社,如獲得許可,還需在指定銀行繳存20萬元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二、申請方式:
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設立通過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實施網上申請辦理。
(1)申請人通過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旅行社管理系統,點擊“我要申請設立旅行社”進行賬戶注冊。
(2)按照平臺提示填寫旅行社基礎信息,人員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后,提交申請。
成都市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申請范圍:金牛區,成華區,錦江區,武侯區,高新區,青羊區,溫江區,郫都區,雙流區,新津區,新都區,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高新西區,東部新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